下面我将针对公司欠款如何执行法人的问题,做简单分析如下。1、法律上的法人指的是公司这个民事主体,而大家所说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法律上的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每一个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代表着公司行为。2、但公司欠款不还,法定代表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公司承担责任的独立性,公司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公司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偿还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因为法定代表人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的,法定代表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违反合同义务或法定民事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就是企业法人的行为,因而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本企业/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由此,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法定代表人没有尽到谨慎、勤勉、忠诚、保密等义务,而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即所在的企业/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定代表人在表见代理情况下,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在代表人超越权限,擅自以单位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其超越权限范围的,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形。此时,该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效,但如果给本企业/公司造成损失的,该法定代表人应当向本企业/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04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3、法定代表人同第三人相勾结,损害本企业/公司利益的,应当与第三人一起向本企业/公司承担连带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4、法定代表人作为企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其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实践中,我们要仔细区分一下公司法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但由于人们习惯性将公司法人当做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此本文中就详细为大家介绍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具体内容。
二、法人签字章是否可以代替签字
法人签字章可以代替签字。
法人章在公安局有备案,签章真实性有异议的时候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辨别真伪。一般没有特别要求的,公司的合同或其他单据盖公章就可以。法人名章和签名章有区别。法人名章的使用主体是单位,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都离不开印章。签名章属于个人印章。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即可。签名章一般用于公司财务,房屋买卖,领取物品,银行等场合的个人签章,有加边框和不加边框的,通常是加边框,字体,内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订制。字体,常用字体有(简繁宋体、楷体、行楷、隶书体、篆体等)。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的行为,其签字与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对公司具有约束力,该行为的一切经济利益及法律后果均由公司承担;若其行为不能认定为代表公司行为,则其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法定代表人个人承担,与公司无关。
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它拥有独立财产的必然反映和结果。正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它理所当然地要独立负担由自己活动所产生的财产责任。既然法人的财产与法人成员的财产以及创立人的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人的成员或创立人个人对法人的债务不承担责任,而应由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