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的欠款,一般不能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法定代表人不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其需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