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加快制定落实“全面二孩”政策的时间表。目前,“全面二孩”政策路线图已定,这对以往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而言是最大利好。接下来,各地应紧紧围绕“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实落地落细制定好时间表,积极关注高龄妇女的诉求,做好有意愿生育妇女的政策宣传、心理辅导和技术咨询等工作,让那些有生育意愿的高龄妇女顺利地把二孩生下来,尽可能地为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尝到“全面二孩”政策的甜头创造条件。其次,应该积极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政策。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立足失独家庭的物质与心理需求,对失独家庭给予更多关爱,切实解决失独家庭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继续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曾经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父母,兑现相关待遇,在就业、就医、养老和救济救助等方面给予独生子女家庭以优待。最后,应该努力搞好生育二孩的公共服务供给。及时启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改、宣传和解释工作,有效化解“全面二孩”政策的法律困境与难题。全面总结“单独二孩”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与好经验,着力解决符合条件的家庭想生不敢生以及犹豫要不要生等问题。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引入社会力量,着力加强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妇女就业、生育保险、托儿托管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供给,切实让符合条件的家庭想生、敢生、能生,确保“全面二孩”生得下、生得好、养得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