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与抢劫罪的界定区别是:
1、抢劫罪的显著特征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抢劫财产,一般来说,抢劫罪是使用暴力和胁迫手段使被害人受到强烈攻击,失去抵抗力,使其抢劫公私财产或者被迫交出公私财产。犯罪嫌疑人故意危害被害人人身安全;
2、抢夺罪的强力行为并不是上述行为,只是为了抢夺公私财产而满足,因此,其行为的强度低于抢劫所使用的暴力。即使在抢夺过程中,由于用力过猛,被害人受伤,因无意伤害,抢夺罪也不能视为暴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