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主动解除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规定,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强制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在支付工伤赔偿金的同时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龄工资作为赔偿。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