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缺乏长远规划。部分地区养老服务业起步晚,还处于摸索阶段,在整体发展上缺乏长远规划。(2)政策缺乏灵活性,未充分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缺乏有效的政府投入资金的绩效考量机制。目前有关政策法规对于些具体事项的规定过于呆板。(3)养老机构比例不合理,城镇养老床位占比较少。总体来看,大部分床位面向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人员、农村老年人,面向城镇区域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占比较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