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小额贷款业务中的纠纷,不仅可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省诉讼成本,更大大缩短审理周期,实现双赢。现在,惠州农行推行在农户贷款、个人按揭贷款以及信用卡等小额贷款业务中选择仲裁方式进行纠纷解决。但由于基层法院案件数量多,诉讼周期长,执行周期长,难以快速有效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根据惠城区法院方面统计的数据显示,去年4月至8月期间共受理农行信用卡纠纷案件1400宗。审理中,案多人少矛盾突出,而银行采取的集中维权的方式,导致法院案件受理数在短时间内异增,且因绝大部分被告无法联系只能公告送达,案件审理周期难免拖长。从仲裁的角度看,仲裁裁决与诉讼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且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若无争议,依法可进入执行程序,减轻当事人的讼累,节省了诉讼成本鉴于此,法院方面向农行提出司法建议,今后适用仲裁解决小额贷款纠纷。
一、仲裁前置的原因有哪些?
1、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
2、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先经过劳动仲裁机构的处理可以发挥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业务熟悉的优势,在劳动仲裁部门作出裁决后,再由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法院及时、准确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3、法院的民事纠纷案件种类繁多,审理期限较长,而劳动争议仲裁结案期限相对较短,将仲裁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使一大批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得到处理,能够使劳动争议处理期限缩短,防止久拖不决,损害劳动者利益。
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当怎样处理
任何一种违约行为都有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对于房产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房产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但由于和解协议缺乏相关的法律约束力,延误了纠纷的有效解决的情况也是有存在。2、调解。调解是由争议各方选择信任的第三方居中,就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调解通常是以各方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但由于调解协议与和解协议一样不具有强制性效力,也使得纠纷的解决难尽人意。3、仲裁。仲裁指争议各方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以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法定的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依据仲裁规定居间进行居中调解,依法做出裁定的方式。4、诉讼。诉讼是解决房产合同争议的最后方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争议双方的请求、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做出裁判,藉此解决争议的方式。针对诉讼或仲裁关于权利救济:仲裁是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同时,又失去了二审的监督作用。当然在法定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而诉讼本来就是二审终审,即使是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