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 有限责任公司 为例,标准的公司架构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机构及相关的职能部门,至于具体职能部门则因企业类型不同而有所却别,但是一般包括企划部、办公室、财务部、服务部及产品部。其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虽然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每个股东都有表达其意见的权利。股东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股东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