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在本街道社保所,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1、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章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一年以上;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除名或者开除的;被用人单位辞退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
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