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不存在案底,更没有效力消除一说。案底是指,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犯罪记录,针对的是已经构成了犯罪的被告人。而行政拘留针对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行为人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的规定,并没有触犯刑法。因此,行政拘留并不存在案底一说,更不会有经过几年后自动消除的说法。虽然行政拘留不会留有案底,但是行为人所触犯的行政违法行为,还是会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记录下来。也就是说,虽然没有案底,但是行政拘留执行后,当地的治安部门仍然会保留行为人的违法记录。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着身份证前往当地治安部门,查询行为人的违法记录。而且,行政拘留后的违法记录不会因为时间经过而消灭。也就是说,无论经过多少年,当事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记录依然会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犯罪记录制度是现代社会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建立我国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