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法院自动扣工资是不可以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追回欠款。追债方法包括诉讼程序、调查对方执行能力、设定抵押权、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等。预先设置担保或抵押物可防范追债风险。民事主体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申请冻结工资卡以保护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
一、欠别人钱法院自动扣工资可以吗?
欠别人钱法院自动扣工资是不可以的,他人欠自己的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合法的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对方有财产的,提供财产线索,通过诉讼,申请财产保护,然后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获得自己的合法财产。
对方确实没有财产,但是可以通过诉讼明确债务关系,待对方有钱时,及时追讨,追讨不过,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还可以按照一定的利息来获得赔偿。
二、别人欠钱不还追债方法
进入诉讼程序、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法官说。
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1、设定抵押权在实践中,设定抵押权的方式情形大致如下:
(1)在有关经济合同的主文中直接订有抵押条款。
(2)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书机抵押合同或协议
(3)无需另订抵押协议或合同,而是将抵押的有关内容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
(4)既无书面抵押合同或协议,也没将立抵押的情况载于原债权文书,只是在客观上形成了某种抵押事实。
2、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及其例外情形。
(1)根据抵押合同,由抵押权人行使对抵押物的占有权。
(2)根据抵押合同,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
3、实现抵押权李代桃僵,在发生借贷关系时,事先设置担保或者用抵押物品代替债务,是追债公司应该采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俗话说,无商不奸
。商场中尔虞我诈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皮包”公司,“绣花枕头外面光”这一类的公司、企业也不在少数。因此,设置担保,预先留一手还是完全必要的。
民事主体若是在遇到他人欠债不还的情形时,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若是民事主体没有资金,法院可能会采取直接冻结其本人或者是家属的工资卡的方式,使得第三方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合理合法追讨欠债是权利的保障。法院不可自动扣工资,但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合法财产。诉讼明确债务关系,追讨有财产的对方,申请强制执行,或追讨时获得赔偿。调查对方的执行能力,设定抵押权等方式有助于规避追债风险。设置担保或抵押物品可预防风险。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冻结工资卡保护权益。合理追债,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