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遗嘱公证只能由本人到公证机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且应当由2名承办公证员共同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