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如何计算所得税在税收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1.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20%的优惠税率。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6万元,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上等于享受10%的优惠税率。2.如果该企业按目前的情况发展下去,将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无缘,但该厂仍然能够以小型微利企业的身份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先确定月平均值,再确定全年平均值。这就意味着不到年度终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无法确定,也就不能下结论某企业是否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都暂时参照上一年度的纳税身份。所以,该企业今年每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还可以视同小型微利企业,按10%的税率预缴,也就是按14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将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当然,申报预缴与汇算清缴不同,年度终了后,如果该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值或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规定的标准,那就要按25%税率汇缴企业所得税,补缴相应税款。
二、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