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政策根据当地规定,按房产补偿只有产权人得到补偿,按户籍补偿户口本上的人都有份。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和鉴定。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个人住宅,应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
如果按房产补偿,只有产权人才能得到补偿,按户籍补偿,户口本上的人都有份。具体要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参考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权益保障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权益保障是一个涉及到公平和合理分配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拆迁补偿款应当由户主享有。户口本上的人数并不影响补偿款的归属,因此不论户口本上有几个人,补偿款仍属于户主一人。这样的分配方式能够保障户主的权益,避免了因户口本上人数的变动而引发的争议。同时,在实施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款的及时发放和合理分配,以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做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
结语
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补偿款应由户主享有,与户口本上的人数无关。这种方式保障了户主的权益,避免了人数变动引发的争议。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补偿款的及时发放和合理分配,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