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方要孩子女方给抚养费吗?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数额取决于子女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可通过协议或法院诉讼解决。离婚后的父母都有抚养义务,不得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索要子女抚养费的方式包括通过协议或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一、离婚男方要孩子女方给抚养费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如何索要子女抚养费?
离婚后的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或拒绝给付子女抚养费。
如果一方在有能力支付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而拒绝支付的,可按以下几种不同情况处理:
1、夫妻是协议离婚,对子女的抚养已达成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可以先向当地社区、群众团体以及对方的单位组织反映情况,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如果对方执意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双方协议,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子女的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民法典》强制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拒绝支付子女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强制执行相关判决或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