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需支付利息,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可请求支付工程价款。无约定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施工合同无效,一方请求赔偿需举证。法院可根据过错、损失大小、因果关系等作裁判。无效的合同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违背公序良俗等。
法律分析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需要支付利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即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权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需要双方举证。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是否支付利息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需要支付利息。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应当就对方过错、损失大小、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损失大小无法确定,一方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设工期、工程价款支付时间等内容确定损失大小的,
民法院可以结合双方过错程度、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
三、法律规定哪些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
3.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设工程合同等。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一方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需要双方举证。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即使合同无效,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对于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计付标准,若合同约定有规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无约定,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法院可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因素作出裁判。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订立、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设工程合同均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