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以下资料:
1、协议离婚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子女出生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
2、起诉离婚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结婚证明)、子女出生证、符合要求的起诉状等材料。
一、换户口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更改婚姻信息,需要本人持结婚证或离婚证和户口本办理。2、更改文化程度信息的,需要本人持毕业证和户口本办理。3、更改信仰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宗教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4、更改兵役信息的,需要本人持退伍证等材料和户口本办理。5、更改血型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医院开具的证明和户口本办理。6、更改身高信息的,本人直接到户籍室测量身高,携带户口本办理。7、如果是户口本打印时间较早,与现在户籍信息不符的,户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成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户主身份证直接到辖区派出所户籍室打印户口本。
二、小孩上户口还需要准生证么
小孩上户口已经不需要准生证了。二孩政策开放以来,取消了出生证,实行了出生登记服务制度,家庭可以自主安排生育。子女户口上需要的证件包括: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可以带着这些材料去警察局。户口迁移的,需提供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户口簿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