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在保险合同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另外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主体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和保险合同辅助人三类。
一、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
二、合同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三、合同辅助人:包括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二、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保险合同与其它合同共有的特征:1、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之间达成的协议通常不能算具有约束力的合同。2、保险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进行非法干预。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不能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关于保险合同独有的特征:1、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的告知义务。3、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4、保险合同是一种附合合同。5、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
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哪些呢?
当事人一般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负有支付保费义务的人,而保险人是承保人,是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被保人是指在他的财产或者人身受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可以享受保险金的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