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并非一定要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依法举行侦查和庭审时,才需要出具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而一般情况下,由交通管理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主要用于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等事宜,不必具备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鉴定委员会可以出具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依法举行侦查和庭审时,必须提供法律效力的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在处理保险事故时,可以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鉴定意见书确认事故的事实和责任。
总之,交通事故鉴定意见书作为交通事故处理中的重要证据,不一定需要具备法律效力,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