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果其不动产为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虽然是2016年4月30前取得但其自愿选择一般计税方法的税率11%。如果一般纳税人出租的不动产系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征收率为5%。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征收率5%但减按1.5%。
四、个人出租不动产:个人出租的非住房(指用于生产经营用)征收率5%;
五、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5%减按1.5%。
六、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