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当事人以下列方式行使抗辩权:
1、当事人互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一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等法定中止履行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