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不收传真件及传真复印件): 1、 营业执照 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公司办公电话;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以上资料复印件要清晰,要求当期已年审; 7、开普通发票的客户,请提供1至5项; 8、开专用发票的客户,请提供1至6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