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交通保险赔偿范围主要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交通保险在赔偿时只承担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而不包括事故以外的损失。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六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损失是指依照保险合同规定,保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2.《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保险人在赔偿后取得保险标的的权益。”
3.《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