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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1-21 来源:步旅网

我国新法颁布后,没有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之说,有解除同居关系的说法。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行为,属于法定离婚的事由。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具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引导此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还可以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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