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侣不能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但可以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起诉的流程包括递交起诉状和证据、立案、送达被告、答辩、开庭审理和判决。同居情侣不能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将不会受理。如果已经受理,则会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流程如下:1、原告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递交给人民法院;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