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并不存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在强制执行前会通知被执行人。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为当事人提出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判断是否满足执行条件等。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关于强制执行能否申请车辆保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强制执行阶段不能申请车辆保全,因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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