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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识别不出来算肖像权么

2024-02-12 来源:步旅网

一、面部识别不出来算肖像权么

肖像权不仅仅包括脸部特征,也同时包括了具有明显辨识度的身体其他部位,如果照片内没有脸部,但身体的其他部位有明显的特征,通过局部特征也能马上辨认出来的,也算侵犯个人的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二、下列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儿童)擅自制作他人肖像。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至于制作(拍摄)的肖像作品,是为了公开发表,还是以私藏为目的,并不影响侵害肖像权行为的构成。就是说: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三、摄影构成侵权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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