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施工后,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一般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步骤有哪些
1、盘点各种项目用户与装修公司共同按装修工程合同及工程变更签证单上所列的装修项目进行逐项逐件清点,看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部完工,没有彻底完工的项目则不予验收。主要装修项目,如墙面、地面、门窗等未彻底完工者,则应延期进行竣工验收。
2、检查装修质量先检查材料品种、规格等,再仔细察看外观质量,然后用检验工具量测偏差值。对照相应装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判定该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合格者方能验收。各项目所用材料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者必须返工重做。外观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双方可商议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检查中凡超过规定偏差值的检查点数不超过总检查点数项目的30%,应判定为合格,可以验收;若超过30%者,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应加以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后验收。
3、签署竣工验收单双方根据各装修项目的检查结果,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单。
4、收回余料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用户应将自购材料的余料点清收回,以备日后装修出现损坏时修补使用。
三、竣工验收可以分为几类
1、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竣工验收
2、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3、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指整个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应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档案部门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