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证书从原单位拿不回来:如果单位扣押员工证件,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到发证单位补证。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三条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