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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属于意外伤害

2023-11-20 来源:步旅网

1、意外伤害是指外来因素造成的,例如车祸、溺水等等,2、突发的事故,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例如落水,触电,跌落,坠落,3、意外发生的事故,是指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事故,被迫跳海逃生等等,4、非疾病所致的伤害,不是本人能事先预料的,5、身体受到的意外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身体所属部位,并且意外伤害事实成立。

一、超市员工下班楼梯中摔伤算工伤

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4)患职业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执行的是《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号)。包括如下十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15种。条例中所称的职业病必须是条例覆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的职工在职业活动中所患的职业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由于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或者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自己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这里的“外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指不仅离开了本单位,而且到外地去了。“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指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的“事故”包括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二、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什么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事故对被保险人身体造成的损伤为给付条件,通常是在符合保险合同定义的意外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伤、残疾、消失等时,保险公司一次性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给付保险赔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对被保险人造成伤害后住院,或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疾病而住院产生费用后,由保险公司来给予赔付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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