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病人在医院做完手术后三天转入普通病房,由于医生错误指导而死亡,应赔偿多少钱?

2023-11-20 来源:步旅网

医疗事故如果导致患者死亡的赔偿有死亡赔偿金。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因过错造成患者死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医患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赔偿数额,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病人在医院住院两次,做了两次手术,第二次手术医生说也很成功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应及时冷静下来,保存相关证据,然后看能否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院误诊病情导致病人死亡应赔偿多少

医院误诊致死赔偿费用按如下方式予以计算: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已满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予以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由于医生误诊,病人延误治疗,加重病情死亡。如何问责医院

因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的处理方式如下:1、医生误诊导致治疗延误,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2、通过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要求医生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被延误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生或医疗机构协商的方式处理赔偿问题;也可以通过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介入调解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相关赔偿的问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生去病人家看病,结果医生脑出血死亡,病人需要赔偿吗?

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的,并且经过了医疗鉴定之后,确认患者的死亡是因为医疗事故造成的,则院方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我的家人在医院做完主动脉夹层破裂手术,一直没醒过来,两天后宣布死亡这是医院德责任吗?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