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辅助公安工作。
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
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协警,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机构性质上,虽然协警队伍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它不是一级授权联防队。
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司法辅助人员的职务可详细划分为书记员、执行员、法医和司法警察,不同的职位对应了不同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可分为以下几种:
书记员:负责开庭前后和开庭时的文书工作,包括案件资料的编案、统计、归纳记录、整理归档等;
执行员:根据审判员最后裁定下发的执行文件,督促被执行人在限期内履行义务,对逾期未履行的人员有权予以强制执行;
法医:运用医学知识对案件涉及的人身、尸体、物品等进行化验、检查,以便于为案件调查提供有力证据;
司法警察:负责保证案件受理流程稳定进行,主要包括提押犯人、传递文件资料以及搜查等工作。
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警务辅助人员所需经费列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予以全额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和管理,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