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监事会的职责都是: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和高管,提出罢免建议;
3、及时纠正董事和高管的不当行为;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向股东会提议案;
6、代表公司向董事、高管提起诉讼。此外,如果章程还有对监事会的职责的规定,则按照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一百一十八条: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关系
从监事会职权范围可以看出,监事会与董事会的联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