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他人同意,如果非依法定职权查看别人手机短信和公开录音内容,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是犯法的。如果是依法定职权查看手机短信的(如民警依法搜查或调查取证的),则不属于违法。
侵犯他人隐私的处理办法有:
1、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2、报警处理,可由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刺探别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3、私拆他人信件,偷看别人日记,刺探别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其公开;
4、调查、刺探别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5、干扰别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