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
民事赔偿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财产直接损失,依情况而定。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民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等。具体计算方式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相关标准进行补偿。补偿期限根据个人情况而定,但最低不少于五年。对于被扶养人,根据年龄和劳动能力情况进行扶养。财产直接损失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