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确认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不符合条件、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与其他单位建立关系影响工作、违法犯罪等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
法律分析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补缴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赔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拓展延伸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赔偿情况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免赔偿情况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职业道德;2.劳动者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重大损失;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4.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包括: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导致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劳动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遵守法律程序和义务,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