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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东清算权利的法律法规规定

2024-03-02 来源:步旅网

股东可申请公司清算的条件包括:公司经营困难、股东利益受损、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提起解散诉讼的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的10%以上。持有股权比例低于或等于10%的股东无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分析

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股东,应当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持有股权比例低于或等于百分之十的股东,无权作为诉讼主体,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拓展延伸

股东清算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机制

股东清算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机制是指在股东清算过程中,法律对股东的权益保护和清算程序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在公司清算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参与清算决策、监督清算程序、享有清算所得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包括清算委员会的组建、资产清算与债务偿还、清算报告的编制和公告等。为了确保股东权益的保护,法律还规定了违反清算义务的追责机制,对于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因此,股东清算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机制是确保清算过程公正、透明、合法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

结语

股东清算权利的法律保障及实施机制是确保清算过程公正、透明、合法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在公司清算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包括参与清算决策、监督清算程序、享有清算所得等。同时,法律也规定了清算程序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包括清算委员会的组建、资产清算与债务偿还、清算报告的编制和公告等。为了确保股东权益的保护,法律还规定了违反清算义务的追责机制,对于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应责任。通过这些法律保障和实施机制,股东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以保护其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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