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销合同履行地点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看合同标的,如果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是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形式。供应合同是组织间为落实国家的物资分配计划所签订的合同。采购合同是商业、工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为了生产或经营,采购原材料或产品而订立的合同。预购合同约定将来履行的合同。购销结合合同是在购买对方货物的同时向对方销售某些货物的合同。协作合同是双方为了各自需要交换物资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