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有哪些
一、毒品犯罪从重情节有: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掩护走私的。
4、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5、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
6、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7、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一百五十七条,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二、毒品再犯和累犯的适用区别是什么
1、两者在前后罪种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前后罪都是毒品犯罪,它可以是定的任何一种毒品犯罪;毒品犯罪的再犯前罪限定为,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
2、在刑罚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均必须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否则不构成累犯。毒品犯罪的再犯,对前后罪所处刑罚的轻重没有特别规定。
3、两者在时间间隔方面,毒品犯罪的累犯必须是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五年内犯新罪。毒品犯罪的再犯对前后罪的时间间隔没有任何限制,无论多久,
4、对于累犯“对于累犯,不得假释”。对于累犯,鉴于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都更大,量刑时要从重处罚,不能适用缓刑,刑罚执行阶段不得假释。而毒品犯罪的再犯只要求在量刑时从重处罚,鉴于具体案情,可以判处缓刑,执行阶段可以假释。可见,累犯的从重制度比再犯的从重制度更为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