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执行法。
即对于具有履行金融债务能力,经多次教育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可以在被执行人住所地或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报纸、广播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为“赖账者”予以曝光,同时对其赖账金额等情况一并予以公告。
2、悬赏执行法。
对于金融案件被执行人采取多头开户、隐匿或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或逃避履行金融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执行案件的实际需要,采取有奖举报公开悬赏的方法,寻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财产线索。
3、搜查执行法。
人民法院执行金融债权案件采取搜查执行方法时,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金融债务期限已经届满;二是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偿还金融债务义务;三是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有隐匿财产的行为。
4、财产审计执行法。
人民法院在执行金融案件中,可以依法委托审计部门或借用社会审计力量,运用社会审计监督的制度和方法,结合法律规定的执行调查措施,对反应被执行人(金融债务人)履行义务能力的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权益等进行强制审查、统计,发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证据,并对发现的被执行人财产予以强制执行的一种执行方法。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人员做出了一种强制性的规定,也就是限制高消费,这在对于相关的人员来说的话,可能会造成一种影响,因此他们为了尽快的恢复相关权益就会履行义务,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
一、如何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流程如下:
1、履行生效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书面申请删除老赖信息;
3、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后可以撤销。
一、失信人的评定标准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具体如下:
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总的来说,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