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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离?

2024-03-08 来源:步旅网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可以判离的。但仅限于如下情形:

1、第二次起诉,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且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子女抚养、财产问题的;

2、第二次起诉,还是向一审法院提出,且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

一、离婚起诉没有证据有什么后果

离婚起诉没有证据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即使没有证据,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没有证据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没证据法人民院就不会受理,第二次起诉必须要有新的证据才可以受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债务纠纷女方不离婚是怎么回事

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纠纷实质上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只能起诉离婚。男方起诉离婚后,法官会安排时间找双方进行调解。能够调解的,法官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意见,制作调解书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调解书一经双方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的婚姻关系解除。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或者双方只是因为债务纠纷而没有法定的离婚理由的,法院会驳回男方的离婚请求。男方如果还想离婚,可以在第一次的判决生效后半年后再次起诉离婚。面对男方的第二次起诉,女方还是不同意离婚并且调解不成的,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会很大。

三、民法典离婚一方不同意多长时间能离

1、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3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2、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情况下很难判离,除非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然后在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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