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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离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

2024-03-08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遗属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中规定:2008年9月1日起,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调整为:厅级及以上人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人员)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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