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有租赁设备、工程承包、技术培训等多种方式。技术转让和引进主要形式有,采用成套设备引进和转让、采用合作生产转让、采用补偿贸易转让及合资经营四种形式。
一、发出债权转让通知的合法方式
对于债权转让通知的合法方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只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并获得受让人的同意,即可转让债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二、涉外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含成套设备供应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合同(包括涉外技术转让或者引进合同、涉外技术服务合同等)、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揽合同、国际劳务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仓储合同、涉外保管合同和涉外委托合同、涉外赠与合同、国际运输合同(以运输对象划分,包括国际客运合同和国际货运合同;以运输工具划分,包括国际公路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等)。
三、引进外资与利用外资有什么区别
利用外资是利用来自国外的货币资金和以物资、技术、专利等表现的国外资本,以解决本国资金、设备不足的困难,或进行资金调节,达到发展本国经济的目的。引进外资形式结构是指以不同方式引进的各种外资间的比例关系。包括引进直接投资和对外借款的比例,直接投资中外资独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的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