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时,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债权请求权诉讼,通过强制执行责任方的个人财产来获得赔偿。如责任方实在无力赔偿,可协商分期赔偿。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治疗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损失。对于受害人死亡的情况,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的,受害方当事人有权利向法院提起债权请求权诉讼,待判决生效后,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执行责任方的其他个人财产,以获得足额的赔偿。实在是无力赔偿的,可以双方协商分期赔偿。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的内容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的内容有很多种类,责任方需要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自己相应的责任。具体的赔偿内容如下: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结语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时,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债权请求权诉讼,并通过强制执行来追讨责任方其他个人财产,获得足额赔偿。如责任方确实无力赔偿,可协商分期赔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法律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拒不履行者可申请执行。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内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残疾赔偿金、康复费、丧葬费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四条本解释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发生的侵权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本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