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后员工不可以自离,自动离职将导致争议和赔偿责任。员工签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单位的合法性、工作内容、报酬、工作时间、试用期等事项,并将其明确写入合同中,避免口头约定和签空白合同。
法律分析
一、签了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自离吗?
不可以擅自离职,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1、如果自动离职给现在这家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如果当初公司给员工提供了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在约定的时间自动离职的话,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二、员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需要弄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的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都要了解清楚。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的写在合同中。
第二、劳动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的地点。
第三、劳动报酬要明确,避免口头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约定清楚,是通过现金还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转账到劳动者的账户之中。
第四、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超出工作时间的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也要约定清楚。
第五、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也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不要签空白的合同,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员工可以辞职,但是不能自动离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首先要弄清楚单位的基本情况,还要了解自己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地点、试用期的时间以及工资待遇,这些需要写在劳动合同中,不能口头约定,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
结语
签了劳动合同后员工不能自离,自动离职是擅自离职或违约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员工签劳动合同需注意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条件、试用期等,避免口头约定,不签空白合同。合同签订后,员工可辞职但不能自动离职。了解合同细节,保护自身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公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