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出险定损一般需要如下资料:1、遭到损坏的车子的保险公司出具的相关保险通知书;2、被损坏机动车的行驶证及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3、机动车辆入保险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和复印件;4、保险公司赔款收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