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全责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损失修理,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赔偿调解,按照调解结果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需在10日内书面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根据法律规定,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比例分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若机动车未参保,则由车主或管理人在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全责,对方不定损修理的,可以及时和对方协商,也可以向交管部门申请赔偿调解,通过调解后制定赔偿方案,按照赔偿方案来赔偿。
根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扩展资料: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政府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拓展延伸
保障权益!车辆被撞,无责任方不承认全责任,如何维权?
面对车辆被撞,无责任方不承认全责任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其次,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定损报告,要求他们介入处理并向全责任方追偿。同时,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权益保护措施,例如提起民事诉讼。此外,与全责任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也是一种解决方式。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耐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记住,法律是您的有力支持,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是确保您维权成功的关键。
结语
面对车辆被撞,无责任方不承认全责任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保留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联系保险公司并提供定损报告,要求他们介入处理并向全责任方追偿。咨询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权益保护措施,例如提起民事诉讼。与全责任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达成和解协议也是一种解决方式。保持冷静和耐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寻求专业法律建议是确保您维权成功的关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七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
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