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在我国法律中关于合同签署顺序的规定以及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签署顺序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订立合同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经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分析
一、关于合同签署顺序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甲方或乙方在签署合同时的先后顺序。因此,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签署的顺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在双方签字确认后即告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合同生效的时间以最后一方签字确认的时刻为准。
二、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
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
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结语
合同签署顺序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确定签署顺序。合同生效的时间以最后一方签字确认的时刻为准。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