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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婚姻无效还需要去民政局办理吗

2023-11-08 来源:步旅网

不需要。离婚后,法院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法院审理案件后做出的有效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夫妻关系已经终止。判决生效的时间为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如果没有人向法院提出上诉,它将在15天后生效。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得上诉或者上诉期满不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离婚证明、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因此,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无需向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明。配偶一方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在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可以将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者离婚调解书用于婚姻登记、户籍等事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将判决书副本载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夫妻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上述协议,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认为丈夫和妻子的关系确实破裂,它可以判决离婚并发布离婚判决。本文件是具有司法效力的法律文件,相当于离婚证明与离婚协议的结合,但其法律效力高于离婚协议。为什么法院的判决与离婚证明具有同等效力?这主要取决于判决的性质。从法律层面看,判决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有法律效力的东西是有效的。由于它是国家认可的有效物,因此无需再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认可,这与房屋的不动产不同,因为中国的不动产法明确规定,原则是登记备案。婚姻是不同的。结婚不需要到民政局备案。只要关系解除,就没有必要告诉别人或公开,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私权。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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