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伪造发票罪的处罚标准和立案标准。根据刑法规定,持有伪造发票罪分为数量巨大和数量较大两档刑,处罚包括有期徒刑和罚金。单位犯罪也会受到罚金处罚。立案标准根据发票数量和票面额累计来判断,超过一定数量和金额的发票构成犯罪。持有伪造发票罪是一种持有型犯罪,行为人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并故意持有。
法律分析
一、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刑法对持有伪造的发票犯罪规定了两档刑,考虑到这类犯罪是牟利性的,除自由刑外,还规定了附加刑。
1、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且数量巨大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量较大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单位犯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本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明知”,包括明知必然和明知可能。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是伪造的发票,而且根据具体情况也不可能知道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的,不构成本罪。
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不大的也不构成犯罪同时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从犯罪情节等方面加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三)持有伪造的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二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八十万元以上的。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是持有型犯罪,具有持有型犯罪的一般特点,即对假发票具有支配和控制的关系。这样的支配和控制关系具有非法性,违反发票管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且行为人的持有行为具有主观恶性,即明知是假发票而故意持有。
结语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处罚标准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数量巨大的情况,可处以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数量较大的情况,可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单位犯罪的情况,可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罚。持有伪造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持有伪造的发票数量以及票面额的累计金额,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超过50份或票面额超过20万元等。持有伪造发票罪是一种具有非法支配和控制关系的持有型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表现为明知是假发票而故意持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百一十条之一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所称中国居民,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就其从中国境内、境外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